畢業門檻

日四技畢業門檻

日四技學生須完成以下三項畢業門檻規定始能畢業

一、修滿規定之學分

1.畢業學分至少128學分,必修需全部修畢。 

2.「全民國防教育」不納入畢業應修學分計算。 

3.「大學外文(英文)(一)(二)、職場英文(一)(二)」與「大學外文(日文)(一)(二)、職場文(一)(二)」擇一外語修讀。 

4.大學外文選讀英文者,須通過「外語英語文學習成就評量」。大學外文選讀日文者,須通過「外語日語文學習成就評量」。 

5.專業選修規定:

(1)專業選修可包含跨院至少2學分最多4學分 、院內跨系至少2學分最多12學分(108學年度以後入學適用)。

(2)專業選修可包含跨院至少4學分最多4學分 、院內跨系至少0學分最多12學分(98學年度~107學年度入學適用)

6.本院所開設之「院核心領域課程」,畢業前需選修4學分(2門課)。 

二、參加校外展及專題發表

1. 完成畢業設計並參加畢業成果展。 

2. 完成專題研究並參加專題研究論文發表。  

三、四擇一要件(任選下列四項條件之一通過才能畢業)

1.在校期間取得乙張本系認列之基礎證照以上或全校性基礎證照以上(詳研發處公告之中國科技大學證照分列表)。 

2.獲得優異表現: 

(1)競圖:獲得全國性或國際性競圖獲獎者。 

(2)獲得政府部門或學術單位獎助或獎勵者。 

(3)專利:獲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相關之專利證書。 

3.依據本系校外實習辦法,參與校外實習超過160小時,並選修「建築專業實習」系列課程,且與實習公司簽定實習合約,並完成繳交實習報告書及簽到表。 

4.通過專業核心課程檢測考試: 

(1)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測試,考試成績及格者。 

(2)不及格者,得申請補考,補考通過以成績60分計算。 

(3)需參加檢測名單考試日期及科目由系公告。(第四學年上學期第6週前公告日期及科目)  

碩士班畢業門檻

碩士生須完成以下四項畢業門檻規定始能畢業

一、修滿規定之學分

1.畢業學分至少30學分。

2.論文寫作6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。

3.「學術研究倫理」須通過考試但不計入畢業學分。 

二、通過學位考試審查

本系學位考試審查分為計畫書審查、期中審查及學位論文審查三階段,以上,下學期分別辦理,審查時間規劃以本系公佈為準。前一階段未通過者,不得參加次一階段之審查考試。審查時間規劃及方式除另有規定外,以本系公佈為準。 

三、完成小論發表

本系研究生於碩士學位考試前,應完成學術論著發表點數總計1.2點以上。

各篇學術論著等級之認定,依本校規劃與設計學院學術論文分級表為準;各級學術論著點數之認定如下: 

符合SCI、SSCI刊物:九點 

符合EI、TSCI、TSSCI刊物:七點 

一級刊物:六點 

二級刊物:三點 

三級刊物:一點 

共同發表者: 

第一作者:點數乘以零點八三 

第二作者:點數乘以零點五 

第三作者以後:點數乘以零點一七  

四、大學非相關科系畢業者

非相關學系(科)應考生,入學後應視需要補修相關基礎學科課程及學分,補修學科需以學院部之相關課程為限,總學分數至多為8學分,但不得計入畢業學分計算。